“金都”涤荡《废都》
陕西当代文学,泥土气息很浓,田野味儿很重,属于典型的乡土文学。在这个由陕北、关中和陕南的农家子弟创造的文学世界里,农民是站在舞台中心位置的哈姆雷特,而市民则是跑龙套的福斯塔夫(Falstaff),常常被严重地漠视和边缘化。
陕西的省会西安,古称长安,素称十三朝故都,城南城北,城东城西,郁郁乎文哉,多有古人遗留下来的文化胜迹。然而,在最近一百多年的时间里,这座伟大的古都,并没有培养出自己的都市作家,也没有孕育出充满古典文化韵致和现代生活魅力的现代都市文学。
陕西的当代作家,至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作家,大都来自农村。这些“农裔”作家,有的就居住在城郊,有的甚至从青年时代就获得了“城籍”,但是,他们对城市却“白头如新”,始终是隔膜的,甚至是充满敌意的。
陈忠实世居西安市灞桥区霸陵乡西蒋村。形式上看,他算得上是半个城里人,但终其一生,都未脱农民的文化习惯和文化气质。他并不敌视城市,但与它也热络不起来。陈忠实的小说写作,始终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乡土写作。在陈忠实的小说作品里,关于西安城市生活的细致而真切的叙事,几乎是看不到的。他缺乏真正的都市气质,也缺乏纯粹的知识分子气质。在他的笔下,有可怕的毁灭,有巨大的灾难,有深深的叹息,但是,这些都来自历史和乡土,那种在都市文明土壤上生成的真正现代性的东西,似乎并不很多。
在路遥的意识里,农村与城市象征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是完全两种不同的文化模式;农村意味着落后和贫穷,甚至意味着自卑和屈辱,而城市则意味着现代和文明,甚至意味着体面和尊严。所以,他和他小说中的人物,都热切地向往都市生活。他的主要的小说作品的叙事动力,一言以蔽之,就是——“到城里去”。在他的小说中,如何摆脱农民身份,到城里去过别样的生活,无疑是具有核心意义的叙事内容。
然而,对路遥来讲,都市的美好和魅力,往往停留在纯粹的文化想象和文化经验的层面;对于都市生活的那些日常而具体的佳处,他似乎缺乏细致的了解,也未能深切地体会。他并没有认识到都市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巨大的滋育能力。他在城市,如在异乡,体验不到真正的家园感。在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逃离都市,逃回故乡,或逃到僻远的地方。在《你怎么也想不到》等小说中,他还很不留情面地讽刺过城市和城市人。
比较起来,贾平凹的文化意识,显得更加残缺、狭隘和混乱,总是呈现出一种半截子状态。这是一种混杂不清、似是而非的未完成状态——半文半白,半明半暗,半人半鬼,半遮半掩。他的都市叙事,也具有这种未完成的半截子性质。
贾平凹似乎对都市饶有兴趣,也写了多部以古都为背景的作品,但是,他的都市叙事资源,大都来自于道听途说和混乱的想象。他将流行的段子、夸张的描写和“恋污癖”倾向的趣味,搅拌在一起,毫无节制地倾泻而出,显得虚假而随意,既缺乏真实感和充分的说服力,也缺乏意义感和持久的吸引力。
最致命的问题是,贾平凹对都市有一股子莫名其妙的仇恨和敌意。他骨子里有一股强烈的“敌都市”意识。在他看来,都市是一个斫丧生命力的地方,而都市人则退化,孱弱,不可救药,连农村来的一头老牛都不如,注定不会有美好的生活和值得期待的未来。“废都”二字,充满无量的鄙弃和无情的诅咒,足见其人对都市的强烈敌意和排拒心态。这样的意识封闭而顽固的作家,这样的“乡村原教旨主义”作家,你能指望他写出都市文明的伟大与魅力?亦已焉哉,快算了吧。
值得庆幸的是,吴文莉的长篇小说《黄金城》极大地改变了陕西文学在都市叙事方面的贫困局面。它与《废都》等“乡村原教旨主义”叙事,构成了充满张力的对话关系。甚至可以说,这是一部站在都市立场,从生活哲学和文化精神两方面,抵抗和涤荡《废都》式的“敌都市”叙事。
这部小说的作者吴文莉,在古都西安长大,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都市人和都市作家。作为河南籍的西安人,她清楚地知道,都市如何改变了几代河南移民的命运;作为农村人的后代,她从前辈们艰辛的生活历程里,看到了农村与城市的巨大差异和本质区别。对她来讲,都市不仅意味着现代的文化和文明的生活,还意味着巨大的包容力和生存空间。她将生活的未来和希望,都寄托在都市一边。
吴文莉对照着农村来写都市,也对照着都市来写农村。在《黄金城》的叙事语境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河南农村,不仅意味着可怕的贫穷,还意味着可怕的愚昧。贫穷加上愚昧,就形成了一种可怕的异化力量。这种力量使人变得狭隘、冷酷、自私,甚至使人变得毫无人性和人情味。
如果说,农村的空间是一个封闭的静态文化空间,那么,城市就是一个开放的动态文化空间。城市不仅有助于人们摆脱保守意识,并建构新型人际关系的地方,而且,它的巨大的包容力和创造力,还能给农村人提供创业机会和生存空间。许多年前,一个叫董时进(1900-1984)的农业经济学博士,就建议将过剩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这样,既可以解决土地短缺的问题,也可以促进城市的发展,并给农民致富提供机会,他还举进城女佣和黄包车夫蓄钱置地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乡土文化是封闭的静态文化,都市文化是开放的动态文化;乡土文化是排斥性较强的单一文化,都市文化是包容性较强的多元文化;乡土文化是一种依赖自给的农业文化,都市文化是一种鼓励交换的商业文化;乡土文化强调服从,压抑个性,排斥多样性,都市文化则允许选择,包容个性和差异性;乡土文化本质上是保守主义的,都市文化本质上是进步主义的。吴文莉通过耐心而细致的叙事,在比较的语境里,展示了河南沙村与古都西安的巨大差异。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意识和生存状态。
在《黄金城》所写的沙村,你看见的是可怕的贫穷,是乡村伦理的僵硬,是乡民意识的狭隘——他们排斥外来者刘兰草一家,内心充满嫉妒和破坏的冲动。他们杀死了刘兰草家性格温顺的、名叫“黑将军”的狗,砸毁了毕成功的自行车。沙村人为什么要这样绝情和野蛮呢?刘兰草的儿子毕成功后来终于想明白了:“他们恨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居然敢拥有一辆他们想也不敢想,代表着特权和财富的自行车,而且敢去挣钱,每天吃白馍和油炒过的咸菜。”(吴文莉:《黄金城》第70页,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
刘兰草原本在西安当工人,然而,由于小人作祟,一夜之间,被遣返到河南农村,成了农民。他们清晰地看见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他们对土地没有感情,也无法融入落后的农村社会:这里的农民依赖土地,排斥来跟他们分土地和口粮的人;而刘兰草他们“能看到的只有劳累和干不完的农活”,她和她的孩子“爱的是西安市,那才是他们的故乡”(同前,第29页)。
刘兰草们对农村的疏离和排斥,固然是主观性的情感反应,但也是由严酷的生存环境造成的。在沙村社会,严重的贫穷和可怕的饥饿,将人性中的恶德激发出来,进而形成一种消极的乡村伦理氛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个人很容易变得极端自私和冷酷无情。如果刘兰草不变成泼妇,不胡搅蛮缠,那么,村长毕长春就不会惧怕她,她和自己的孩子甚至无法在沙村活下来。她记不清自己被批斗的时候哭过多少次了,但她知道自己的心“已经结了厚厚的痂,谁也不能再弄疼她了。”(同前,第69页)这样的环境,也彻底改变了她的丈夫毕德全。生活使刘兰草丧失了女性的温柔和羞怯感,使毕德全丧失了男性的坚韧和责任感;妻子成了无忌惮的悍妇,丈夫成了无人性的渣男。毕德全与妻子离婚,也抛弃了四个儿子。他心里只有自己,他只为自己活着。他甚至丧心病狂,到队干部那里告密,出卖自己孩子的母亲。
农村社会本能地排斥商业精神和商业文化。在这里,任何商业行为都属于不务正业,都意味着不道德的欺诈。毕成功因为偷偷卖冰棍,被打成“投机倒把反革命崽子”,跟母亲站在一起接受批斗。他费尽周折得到的自行车,被沙村疯狂的人们砸成了一堆废铁:“……链条和零件散了一地,像个尸体。他们高兴地笑着,又愤恨地骂着,他耳朵里只有哐哐、啪啪的金属声,心就越来越硬了,像是那个砸碎的自行车渐渐包裹在心里面了一样。”(同前,第69页)。
毕成功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他像《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一样,是一个奋斗者。他的生活哲学,就是一切靠自己,靠自己奋斗。他没有孙少平的文化意义的焦虑和痛苦,自尊心也不像他那么敏感。但是,他比孙少平更会谋生,生活环境也更好一些——他的生存空间更大,顺着铁路就可以进入西安。孙少平能吃苦,但行不由径,倾向于按照当时的“社会规矩”,通过规范样态的劳动,来一点一点改变自己的生活。比较起来,毕成功就显得更大胆,更有冒险精神。年纪很小的时候,他就懂得了“买卖”二字的意义。他的商业意识几乎与生俱来。他捡拾一切能换成钱的东西。在一个充满禁忌的时代,他无疑是一个兼具叛逆精神和生存智慧的另类。
如果说,孙少平的奋斗总是弥散着理想主义的诗意,总是表现出一个读书人努力向上时难免要承受的精神痛苦,那么,毕成功的奋斗就是纯粹现实主义性质的,总是表现出一个底层市民的平静和坚韧。最悲惨的时候,他几乎沦为西安市街头的乞丐:“头发被汗水、雨水和灰土黏锈成一团团烂毡片一样。白粗布的衣裳经过一夏天卖冰棍的日晒汗浸早成了酱油咸菜颜色,又在煤车里待过、马路边睡过,现在完全成了脏污的黑色。而外边的那件大衣裳也是他在垃圾堆里拾的,烂得不成样子,却厚厚实实的,毕成功很满意在天气越来越凉的时候,他有了这个衣裳。他本来就瘦,加上里外的黑,就只剩下白亮亮的一对眼仁在发亮。”(同前,第109页)然而,面对自己的惨境,他的内心也没有那么大的波澜——他平静地吃苦,镇定地受罪,没有自恋和感伤,也没有愤愤然的不平。他居无定所,也曾在痛苦中思考过生和死的问题。但是,想到母亲,这些消沉的情绪,他就打消了那些死的念头。在他的身上,没有太多的英雄气质,却有丰富的人情味。他的人生艰难沉重,却没有任何恨世和悲观的东西。通过毕成功的人生,人们可以看见中国社会的巨大发展,可以看见都市巨大的包容力和滋育能力。
吴文莉的《黄金城》,是献给都市——具体地说,是献给古都西安的赞美诗。在我看来,为了与《废都》反一调,这部小说的名字,大可以更斩截一些,无妨名之曰:《金都》。从文化上看,“恢宏汉唐,万世长安”,西安简直就是一座金矿。在春风和秋月里,在晨曦和夕阳下,这座伟大的古都金光闪耀,雍容华贵,有着典雅而脱俗的美。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座有着千年历史的古都,如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平静而镇定地看世情反复,看人事代谢,何曾有过什么“废”的意绪,何曾有过什么“蝶”的轻薄?一个作家把自己的半死不活的颓废相,强加给养育他的古都长安,加给所谓的“西京城”,这,简直就是无情无义的背叛和污蔑。吴文莉的《黄金城》涤荡去了这“废”的污蔑,赶走了那只放浪的“蝶”,使人重新感受到了一座千年古都的生机和美丽。
2023年3月15日,平西府
(《文学自由谈》202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