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伦理与色情叙事——从小说伦理看《金瓶梅》及其评论

从小说发展史的角度看,《金瓶梅》无疑是一部重要的小说。它上承《水浒传》,下启《红楼梦》,继往开来,完成了中国小说从志怪模式和英雄传奇向以日常生活为内容的世情叙事的转换;它的耐心、细致、灵活的描写技巧,它对生活场景精细入微的展示,对人物动作栩栩如生的刻画,尤其是对人物语言口吻毕肖的描写,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平,有学者说它“突破了古代小说的旧观念,标志着中国小说艺术的成熟”,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从小说伦理角度看,《金瓶梅》又是一部存在严重问题的小说。原其本旨,也许的确意在教人束修守善,然而,从叙事效果来看,却是为好成歉,在《金瓶梅》的生动、真切的微观事象里面,阴暗的心理如沉重的阴霾,怨毒的情绪如宣虺的巨浪,给人留下特别消极的阅读印象。虽然,它对社会黑暗的观察,也是较有深度的,但是,根本上讲,它对人性缺乏充分的信任,对人的命运和境遇缺乏深刻的同情和温柔的怜悯,对外部的社会生活和人的内心生活缺乏公正而全面的观察;它的女性观尤其成问题,仍旧没有脱出“女子难养”、“女人祸水”的偏见”。

很多时候,它显得趣味粗鄙,格调不高,把性、仇恨、报复等原始性的本能行为,当做生活的核心内容甚至全部内容。从艺术上看,它的描写技巧和语言能力,虽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显示出作者过人的才华,但是,它缺乏伟大而成熟的小说伦理精神,——它以客观的形式表达了极其主观、狭隘的人性观;它的反讽每每言过其实,夸张过度,反倒失去了更为巨大而普遍的影响力。

然而,对于《金瓶梅》的种种问题尤其是伦理境界上的问题,我们不仅缺乏充分的质疑和分析,而且巧言回护,饰非掩丑。最近若千年来,更是大有将《金瓶梅》奉为正则宝典之势,有些海外学者甚至不惜通过贬低《红楼梦》来抬高《金瓶梅》。当此时也,如何评价《金瓶梅》,就不仅是如何看待和评价一部具体作品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与确立可靠的文学价值观和评价尺度相关的问题,一个与重建中国小说的精神传统相关的问题。

我们先对《金瓶梅》的研究做一简单的回顾和评析,然后再来从小说伦理的角度谈谈这部“奇书”的消极伦理与色情描写等问题,并给出我们的分析和评价。

一 明清两朝对《金瓶梅》的评价

自从《金瓶梅》产生以来,它的出色才华和艺术成就,就颇得那些具有异端倾向的文人的欣赏和赞叹。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袁宏道在《与董思白》中说:“伏枕略观,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作为李卓吾影响下的“左派王学”的领袖人物,袁宏道从《金瓶梅》里看到了任自我、去拘执的反抗精神,所以,自然就很容易对它拍案称奇。但是,有两点应该注意。首先,袁宏道当时并未读到全书;其次,他的评价即便在当时,并不占主流,也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李日华就在1615年12月24日的《咏水轩日记》中批评《金瓶梅》:“大抵市诨之极秽者,而锋焰远逊《水浒传》,袁中郎极口赞之,亦好奇之过。”弄珠客甚至认为:“袁石公亟称之,亦自寄其牢骚耳,非有取于《金瓶梅》也。”

袁中道也在董思白的推荐下读过《金瓶梅》,但同乃兄袁宏道一样,他也不过是“见此书之半”。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他在《游居柿录》中这样评价《金瓶梅》:“琐碎中有无限烟霞,亦非慧人不能。”袁中道承认《金瓶梅》艺术价值很高,但是,不像袁宏道那样不加分析地赞赏,而是像董思白一样从道德上否定它,认为“此书诲淫”,——虽则如此,他却主张“不必焚,不必崇,听之而已”:“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蠢俗乎?”谢肇淛在《金瓶梅跋》中,也同样高度评价这部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的成就,但同时也批评它格调不高:“譬之范工抟泥,妍媸老少,人鬼万殊,不徒肖其貌,且并其神传之。信稗官之上乘,炉锤之妙手也。其不及《水浒传》者,以其猥亵淫媟,无关名理。”同李日华一样,谢肇淛也认为它秽亵、庸俗,因此,是比不上《水浒传》的。

对一部小说的阐释,虽然存在因人而异的情况,甚至会有截然相反的评价,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说,作品之妍媸优劣,文野高下,全在你如何看,全然决定于读者。读者固然由于主观的“偏见”,会对作品做出基于自己好恶的判断,但是,从根本上讲,一部作品的意义、价值和生命力,还是决定于作品的客观情状,决定于它在美学效果和伦理效果的追求上所达到的境界。然而,自从《金瓶梅》问世以来,就存在一种诿过于读者的倾向,似乎《金瓶梅》之所以是“淫书”,完全是被读者看成那样的,而不是它本来就是那样的。弄珠客就说:“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虽然这段广为人知的话,也许会对读者起到道德恐吓的作用,但是它本末倒置,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张竹坡更是对《金瓶梅》进行无原则的辩护。他对《金瓶梅》写作技巧的点评和阐释,虽不乏慧眼和妙解,但是,他对这部小说的“寓意说”阐释,却非常牵强,很难令人宾服。他让《金瓶梅》与《诗经》认了亲,把它归入《诗经》的讽喻传统,视之为对《褰裳》、《风雨》等诗的“细为模仿”:“夫微言之而文人知儆,显言之而流俗知惧。不意世之看者,不以为惩戒之韦弦,反以为行乐之符节,所以目为淫书,不知淫者自见其为淫耳。⋯⋯予小子悯作者之苦心,新同志之耳目,批此一书,其‘寓意说’内,将一部奸夫淫妇,悉批作草木幻影;一部淫词艳语,悉批作起伏奇文。⋯⋯我的《金瓶梅》上洗淫乱而存孝悌,变账簿以作文章,直使《金瓶梅》一书冰消瓦解,则算小子劈《金瓶梅》原版亦何不可!”

他为《金瓶梅》虚构了一个“苦孝”的写作动机,从而赋予作者怨毒的“泄愤”以“孝悌”的道德合法性:“《金瓶梅》何为而有此书也?曰:此仁人志士、孝子悌弟不得于时,上不能问诸天,下不能告诸人,悲愤鸣唈,而作秽言以泄其愤。”虽然把文学当做志思蓄愤的载体,在中国也是有传统的,但是,通过文学形式的詈骂来泄愤,却实在更近于扬汤止沸,抱薪救火,不仅无济于事,而且适得其反,会使情况更加糟糕,正如张竹坡所言,“悲愤鸣唈者未尝便然于心,解颐而自快也。夫终不能一畅吾志,是其言愈毒,而心愈悲”。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张竹坡最终却推翻了自己前边的不能“解颐而自快也”的话,转而自我矛盾地认为用文学复仇,也可以“杀人于千古”,也足以泄一时之愤:“怀匕囊锤,以报其人,是亦一举,乃作者固自有志,耻作荆、聂,寓复仇之义于百回微言之中,谁为(谓)刀笔之利不杀人于千古哉!此所以有《金瓶梅》也。”

张竹坡在为《金瓶梅》辩护的时候说:“兰不当门,不锄何害?锄之何益?”问得有理。但是,将兰来比《金瓶梅》,并不十分合适。《金瓶梅》并不是一株气息馥郁、姿态秀妍的兰花,也不是一块玲珑剔透、洁白无瑕的玉石。它是一株半为罂粟半为兰的怪异的花,是一块瑕瑜互见、弃之可惜的璞石。因此,“锄之”固很可惜,但是闭了眼只拿它当兰花欣赏,却也很有中毒受害之虞哩。

从小说艺术的角度看,《金瓶梅》无疑继承了《史记》和《水浒传》等经典作品的经验,并且将小说的细节描写和语言描写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张竹坡因此言过其实地认为《金瓶梅》甚至超过了《史记》。但清代学者似乎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在他们看来,《金瓶梅》与《史记》形似而神不似,所以,二者泾清渭浊,绝非一类。

李绿原说:“若夫《金瓶梅》,诲淫之书也。⋯⋯而三家村冬烘学究,动曰此左国史迁之文也。余谓不通左史,何能读此;既通左史,何必读此。”在《荆园小语》中,申涵光以更为尖锐的态度否定《金瓶梅》,反对把它与《史记》相提并论:“世传作《水浒传》者三世哑。近时淫秽之书如《金瓶梅》等,丧心败德,果报当不止此。每怪友辈极赞此书,谓其摹画人情,有似《史记》,果尔,何不直读《史记》,反悦其似耶?至家有幼学者,尤不可不慎。”

徐谦的态度就更加激烈,他不仅反对把《金瓶梅》与《史记》混为一类,而且从伦理上彻底否定《金瓶梅》:“人谓《金瓶梅》似《史记》,何不竟(径)读《史记》?吾辈宜力辟此等书,尽投水火而后已,不得随众称扬其文笔之美也”;“李卓吾极赞《西厢》、《水浒》、《金瓶梅》为天下奇书。不知凿淫窦,开杀机,如酿鸩酒然,酒味愈甘,毒人愈深矣。有此等书、看此等书、说此等书者,罪与造者买者同科。”

明清时期的《金瓶梅》研究呈现出初始阶段常有的情形:从形式上看,更多的是印象式的判断和只言片语的点评,从性质上看,往往显得简单和片面。面对《金瓶梅》的道德诗意缺乏和伦理境界的低下,面对它的文学价值与伦理效果之间的背反和冲突,明清学者要么像袁中郎那样一味击节称赏,甚至像张竹坡那样通过虚构和附会替它辩护,要么像别的人那样,只是以简单的方式从道德上否定之,而缺乏切实深入的分析和批评。

二 现代视境下的过度阐释

到了现代,在观念更新、个性解放的时代潮流下,泛滥的性描写不仅很容易得到宽容的理解,而且还会被视为具有现代精神的先锋行为。同时,强调真实性和反抗性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观念的引入,也使淋漓尽致地揭露黑暗成了评价小说的重要甚至首要尺度,而《金瓶梅》的暴露黑暗的社会批判性,显然满足了这一标准,因而也就理所当然得到了极高的赞誉,尽管这种批判的力度,因为恣纵而粗俗的性描写而大大减弱,但《金瓶梅》还是因为其讥刺的尖锐,而得到了现代学者和批评家的宽容和赞许。

鲁迅对《金瓶梅》的评价无疑是独具只眼的:“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使之相形,变幻之情,随在显现,同时说部,无以上之,故世以为非王世贞不能作。至谓此书之作,专以写市井淫夫荡妇,则与本文殊不符,缘西门庆故称世家,为缙绅,不惟交通权贵,即士类亦与周旋,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盖非独描摹下流言行,加以笔伐而已。”

鲁迅肯定了《金瓶梅》对世态人情深邃练达的观察能力和灵活多变的描写技巧,赞赏它对社会各阶层尤其是特权阶层的无情反讽,尤其提醒人们要看到这部作品的社会批判意义。他还以“衰世”的“万事不纲”说明了《金瓶梅》“爰发苦言,每极峻急”的原因,又以“而在当时,实亦时尚”揭示了这部小说“时涉隐曲,猥黩者多”的必然性。总之,鲁迅着重从社会写实和小说艺术的角度,肯定《金瓶梅》的“诚极洞达”的观察力和“无以上之”的描写技巧。

诚然,《金瓶梅》圆熟的白描技巧、高度生活化的人物语言以及炉火纯青的叙事能力,的确应该充分肯定,但是,很多时候,它对人物的心理和行为的描写是缺乏真正的个性色彩的,是缺乏平衡感和分寸感的,是缺乏同情心和悲剧感的。鲁迅充分地揭示了《金瓶梅》的社会批判意义和艺术性,但是,却没有从伦理精神上对它“描摹下流言行”的一面进行必要的质疑和否定,没有从文学的理想维度和伦理境界方面指出它的严重残缺,——这使得鲁迅对《金瓶梅》的评价,似乎不仅不够全面,而且颇有过誉之嫌。

鲁迅关于《金瓶梅》的过于“现实主义化”的评价,被后来的一些学者和批评家奉为圭臬,翕然附从。如此一来,从社会“批判”和描写“技巧”角度研究《金瓶梅》就成了一种比较流行的研究方法,而从道德诗意和伦理境界角度对它的质疑,却很少见到,《金瓶梅》因此便被抬到了至矣极矣、蔑以加矣的高度,甚至动辄被称为“一部伟大的小说”。

在鲁迅之后,郑振铎是对《金瓶梅》研究用力甚勤、贡献亦大的学者,也是对《金瓶梅》赞誉最高的人。在出版于1927年的《文学大纲》中,他对《金瓶梅》的评价还是克制和客观的:“此书在世为禁书,以其处处可遇见淫秽的描写。这也许是明人一时的风气。如删去了这些违禁的地方,却仍不失为一部好书;它的叙写,横恣深刻,《西游记》恐怕还比不上,不要说别的了。”但是,后来,他对《金瓶梅》的评价,就高到了不适当的程度。郑振铎在《谈金瓶梅词话》中极力肯定《金瓶梅》反映现实的真实性:“在《金瓶梅》里所反映的是一个真实的中国的社会。这社会到了现在,似乎还不曾成为过去。要在文学里看出中国社会的黑暗来,《金瓶梅》是一部最可靠的研究资料。”

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很容易使一个学者对《金瓶梅》产生极大的共鸣和认同,并把这部叙写几百年前世态人情的作品,错当做对自己时代的控告书:“她是一部很伟大的写实作品,赤裸裸的毫无忌惮的表现着中国社会的病态,表现着‘世纪末’的最荒唐的一个堕落的社会景象。而这个充满了罪恶的畸形的社会,虽经过了好几次的血潮的洗荡,至今还像陈年的肺病患者似的,在恹恹一息的挣扎着生存在那里呢”。在这篇并不长的文章里,郑振铎至少五次用了“最伟大的”、“很伟大的”和“伟大的”来赞美《金瓶梅》和那位“天才”。而对它的“许多秽亵的描写”,他也是曲为回护,诿过于环境:“人是逃不出环境的支配的;已腐败了的放纵的社会里很难保持得了一个‘独善其身’的人物。⋯⋯在这淫荡的‘世纪末’的社会里,《金瓶梅》的作者,如何会自拔呢?随心而出,随笔而写;他又怎会有什么道德利害的观念在着呢?大抵他自己也当是一位变态的性欲的患者罢,所以是那末着力的在写那些‘秽事’。”

虽然,郑振铎先生的观点不是一点道理没有,但是,从根本上说,是站不住的,不能成立的。人固然也受环境影响,但是,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不是环境的被动的奴隶,而是因为他能对抗甚至改造环境,——在精神生活上尤其如此。真正伟大的文学永远以一种对抗的精神姿态与环境发生关联,而不是被动地顺应环境并成为它的牺牲品。而且,一般来讲,置身于恶劣的环境并与之相周旋,几乎是文学的宿命一般的境遇。伟大的文学并不逃避这种境遇,也不随分从时地与它和平共处,而是挑战它,征服它,直到最后超越它。

章培恒和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新著》是一套颇获好评的教材,但是,它对《金瓶梅》的评价,却实在有些混乱而不得要领:“在《金瓶梅词话》中,看不到理想,看不到正义,人们所看到的,只是凶残的剥削者、压迫者终身受用不尽,善良的人一辈子在苦难中煎熬、悲惨地死亡。从这点来说,《金瓶梅词话》所显示的,乃是中国小说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并未涂抹上理想色彩的、压得人透不过气来的真实。”“凶残的剥削者、压迫者”和“善良的人”这样的符号化标签是否有些过于简单?这种标签赖以产生和成立的理论根据,是以实现“社会正义”和“社会理想”为宗旨的“阶级斗争”理论,既然看不到“正义”和“理想”,“剥削者、压迫者”和“善良的人”云云,似乎也就不是一个十分准确的判断。

另外,此处的评价还容易给人造成一个错觉,“理想色彩”与“真实”是不兼容的,因此,它“涂抹”得越少,就越能获得“压得人透不过气来”的“真实”效果。其实,往深里追究,这部教材对《金瓶梅》的含混、矛盾的评价所反映出的,正是我们面对《金瓶梅》的一种复杂心态。这是由长期流行的恨世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带给文学批评的尴尬,——按照这种理论,对龌龊、黑暗的社会现象进行淋漓尽致的揭示和描写,就足以使一部作品获得很高的评价,而一种更为开阔的伦理视野和更为严格的道德尺度,则会因为缺乏政治批判意识和美学感受能力而受到排斥。然而,《金瓶梅》最大的问题,恰恰就在于它的伦理境界太低,道德诗意太贫乏,因此,对于它来讲,首先需要的就是基于道德标准和伦理尺度的严格批评。

著名作家刘心武承认“《金瓶梅》写性,下笔往往坦率直露,基本上都属于色情范畴”,甚至承认这种描写“对一般读者特别是未成年人起着不良的作用”,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把《金瓶梅》当做“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此书的真髓,我以为主要体现在笼罩全书的‘叙述调式’或‘文本特征’中,那便是客观、冷静、不动声色、处变不惊、怨而不怒、生死由之,它昭示着我们,世界不可能那么理想,生活不可能那么美满,人间本来就一定会有龌龊,人性本来就一定要有缺陷,善恶界限往往难划,是非标准常常摆移,人际间必生龃龉,自我亦难以把握,爱情远比肉欲脆弱,友情最难持久,树倒猢狲必散,炎势必引趋附,死的自死,活的自活,而且‘人们到处生活’,并且‘生生不息’⋯⋯这些感想必然导致悲观、颓废么?然而,通过此书的‘文本’,你又会感受到俗世的魅力,凡人琐事的‘天然合理’,世道中超越黑暗的那些‘共享乐趣’,以及不必为‘形而上’约束的洒脱与狂放,当然还有‘我色,故我在’的坦然,超出个人际遇的那种自然美景与‘人创繁华’,死的未必可怖,生的不必那么沉重,等等,从而又生出一些乐观与旷达,自珍与自谅。”

刘心武对《金瓶梅》的溢美性评价实在令人吃惊。从这些混乱的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无可无不可的相对主义价值观,可以看到缺乏力量感的悲观主义情绪,甚至可以看到逃避现实的无为主义态度。这些观点既缺乏伦理上的庄严感,又没有逻辑上的严密性,与其说显示出对《金瓶梅》的深刻理解,毋宁说表征着人们在精神生活上失去方向的迷乱状态。

对《金瓶梅》更离谱的过度诠释和过分赞誉,来自海外的一些学者。他们常常将《红楼梦》与《金瓶梅》尖锐地对立起来,通过贬低《红楼梦》来抬高《金瓶梅》。例如,宇文所安就在一篇序文中说:“也许在《金瓶梅》里没有一个人是百分之百地善良或天真的,作者要求我们理解和欣赏一个处在某个特定时刻的人,即使在我们批评的时候,也能感到同情。《金瓶梅》所给予我们的,是《红楼梦》所拒绝给予我们的宽容的人性。如果读者偏爱《红楼梦》,那么也许是出于对于纯洁的无情的追求,而这种对于纯洁干净的欲望最终是缺乏慈悲的。”他的判断是想当然的,令人费解的,与我们的阅读经验是迥然不同的。恰恰相反,《红楼梦》才是慈悲的,表现着“宽容的人性”的,而《金瓶梅》表现的至少从效果上看是这样却更多的是对于人性和生活的不宽容、不慈悲,是对人性和生活的缺乏美好诗意的描写。

然而,更离谱的还不是这位外国汉学家的近乎郢书燕说的误解,而是一位生活在外国的中国学者的“后现代主义”阐释。在这位受到西方观点影响的华人女性看来,《红楼梦》是幼稚的,是“贾府的肥皂剧”,而《金瓶梅》才是完全意义上的“成人小说”:“一个读者必须有健壮的脾胃,健全的精神,成熟的头脑,才能够真正欣赏和理解《金瓶梅》,能够直面其中因为极端写实而格外惊心动魄的暴力——无论是语言的,是身体的,还是感情的。《红楼梦》充满优裕的诗意,宝玉的‘现实’是真正现实人生里面人们梦想的境界:试问有几个读者真正享受过宝玉的大观园生活?⋯⋯《金瓶梅》里面的生与旦,却往往充满惊心动魄的明与暗,他们需要的,不是一般读者所习惯给予的泾渭分明的价值判断,甚至不是同情,而是强有力的理解与慈悲。”

田晓菲女士说完这段话,便立即提醒读者“尽可以不理会我耸人听闻的广告词”。她的提醒并不多余。只是我们还有更多的疑问:“肥皂剧”的判断是不是下得太离谱了些?为了“直面”《金瓶梅》,你对读者的要求是不是太多、太实利主义了一些?谁说只有能被“享受”的“大观园生活”才是真实的?谁说“充满优裕的诗意”和具有“梦想的境界”的小说,其价值就一定低于只是充满“惊心动魄的明与暗”的小说?还有,更主要的,“一般读者所习惯给予的泾渭分明的价值判断”就一定是多余的或者错误的吗?

由于气质和趣味上的差异,她不喜欢《红楼梦》的纯洁和感伤:“学黛玉葬花罢,也太肉麻了一些,说来惭愧,只有把它扔进垃圾桶了事。我因此不愿买它,不愿插它,不愿想它凋残之后的命运——唐诗不是说‘化作春泥更护花’么,但这也是只限于文字的美,因为现实中的春泥,是令人难堪的。”尽管她承认《金瓶梅》是“三X级的”,但是,“《金瓶梅》里面的人物,男男女女,林林总总,我个个都爱——因为他们都是文字里面的人物,是写得花团锦簇的文字里面的人物,是生龙活虎的人物。这样的人物,我知道倘在现实世界里面和他们遇见,打起交道来,我一定是要吃亏的。”爱得很不寻常,也很不正常。美国的煤油大王不知道刘姥姥的辛酸,哈佛的教授好像也很难理解黛玉的忧伤。显然,田晓菲对《金瓶梅》的阐释,充满了太多的偏见和可怕的武断。在后现代语境下,这种偏重“娱乐”效果的消费主义价值观与解构主义的阐释方法,在古典作品研究上究竟有多大的有效性,实在是值得人们深长思之的。

事实上,如此无节制地贬低《红楼梦》以抬高《金瓶梅》的“恶搞”,六七十年前就有过一次了。阿丁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曾经发过这样的奇谈怪论:“我觉得《金瓶梅》之意识,实是反抗的,积极的,不若《红楼梦》意识之腐化与消沉。这正是《金瓶梅》处处是反面的描写,而《红楼梦》则是正面的描写。”这位阿丁先生甚至拿《金瓶梅》当做“慈悲心肠的宝典”。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艺术与文学上的偏爱和偏好,本也是极正常的事情。但是,批评和研究毕竟是诉诸理性的心智活动,它要求的是合乎事实的分析和判断,而不是徒作惊人之论的凿空乱道、信口雌黄。我们应该认识到,《金瓶梅》极力渲染色情场面的秽亵描写,给中国后来的小说写作树立了极坏的榜样,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甚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对它的拙劣模仿,而《金瓶梅》的恶劣的趣味倾向和“怨毒著书”的狭隘心态,更是给后世文学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

三 “伟大”乎?“慈悲”乎?

的确,在中国的古典小说里,没有哪部小说像《金瓶梅》这样,既让人欣赏,又让人厌恶;既让人惊叹,又让人惋惜。它无疑是一部天才的小说,但却很难说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早在明代万历年间,沈德符就在《野获编》中说:“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他不愿为了蝇头小利(“刀锥”)而换得下地狱(“泥犁”)的惩罚,因此拒绝了朋友的怂恿和“梓人之求”。日本近代的启蒙主义文学批评家坪内逍遥也对《金瓶梅》评价甚低:“《金瓶梅》、《肉蒲团》以及猥亵的情史之类,都是似是而非的小说,不能算是真正的小说。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类小说都含有艺术中最忌讳的猥亵下劣要素的缘故。”夏志清先生也曾批评《金瓶梅》是一部“修养如此低劣,思想水平如此平庸的书”。

进入当代,从伦理精神上质疑《金瓶梅》的批评,虽然难得一觌,但也不是没有。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何其芳先生就曾批评《金瓶梅》过于“黑暗”,缺乏“理想”和“诗意”。与郑振铎先生不同,在何其芳先生看来,我们不能用“环境”替作家开脱责任。何其芳先生在把《红楼梦》和《金瓶梅》做比较的时候指出,虽然《金瓶梅》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也都是“真实的”,但是,我们却更喜欢《红楼梦》:“理由也许不止一个。但其中有一个深刻的原因,就是我们在一个规模巨大的作品里面,正如在我们的一段长长的生活经历里面一样,不能满足于只是见到黑暗和丑恶,庸俗和污秽,总是殷切期待着有一些优美的动人的东西出现。⋯⋯那些最能激动人心的作品常常是不仅描写了残酷的现实,而且同时也放射着诗的光辉。⋯⋯这也是文学艺术里面不可缺少的因素。这不是虚伪地美化生活,而是有理想的作家,在心里燃烧着火一样的爱和憎的作家,必然会在生活中发现、感到、并且非把它表现出来不可的东西。所以,我们说一个作品没有诗,几乎就是没有深刻的内容的同义语。”

何其芳先生因此尖锐地否定《金瓶梅》,“《金瓶梅》所缺少的就是这种诗的光辉,理想的光辉。问题还并不在于它是那样津津有味地描写那些淫秽的事情。就是把那些描写全部删削,成为洁本,在它里面仍然很难找出优美动人的内容来。⋯⋯尽管它描写得那样出色那样生动,仍然不能不使读者感到气闷。”同时,他高度评价《红楼梦》,认为它“写出了黑暗的王国的对立物。残酷、污秽和虚伪并没有完全压倒诗意和理想。所以我们能够一读再读而不觉得厌倦。我们从它感到的并不是悲观和空虚,并不是对于生活的信心的丧失,而是希望、勇敢和青春的力量”。一个作家的境界的高下,创作成就的大小,固然不能不受环境的影响,但是,从根本上说,却决定于他是否能超越环境的限制,写出充满诗性光辉和理想精神的作品,就此而言,《金瓶梅》离伟大的距离,是不可以道里计的。

伟大几乎可以被当做慈悲和善良的同义词,因此,对《金瓶梅》进行溢美性评价常见的策略,便是赋予它以慈悲的性质。博大境界的慈悲具有超凡脱俗、泛爱众生的性质——它的根本特点就是不仅摆脱了肉欲等低级欲望,而且还有替他人担荷苦难的牺牲精神。而对一个小说家来讲,最大的慈悲,就是充满爱意地设身处地地写人物,写他的苦恼,写他的欢乐;写他的绝望,写他的祈向;写他的耻辱,写他的尊严。他必须把自己的人物哪怕他是一个罪人——写得让人心疼,让人怜惜。

但是,《金瓶梅》的作者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慈悲,并不像曹雪芹那样,为自己笔下的人物,痴痴地流尽“一把辛酸泪”。不宁唯是,《金瓶梅》的作者正像第二十九回里吴神仙评价孙雪娥所说的那样:“冷笑无情”、“机深内重”。无情之人看世间一切,都是可憎、丑恶的。在《金瓶梅》里,几乎每一个人物都是令人厌恶的,都缺乏基本的道德意识和起码的伦理自觉。张竹坡在《金瓶梅读法》中就指出《金瓶梅》里没有好人:“西门是混账恶人,吴月娘是奸险好人,玉楼是乖人,金莲不是人,瓶儿是痴人,春梅是狂人,敬济是浮浪士人,娇儿是死人,雪娥是蠢人,宋蕙莲是不识高低的人,如意儿是顶缺之人。若王六儿与林太太等,直与李桂姐辈一流,总是不得叫做人。而伯爵、希大辈是没良心的人。兼之蔡太师、蔡状元、宋御史皆是枉为人也。”我们禁不住要问:这还是一个由正常的真实的人构成的世界吗?作者对待人物和生活的态度是公正而富有人性的吗?

的确,在《金瓶梅》中的许多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它试图教化世人的道德说教和伦理主张,但是,我们评价一个小说家不能光看他如何说,而是要看他如何做;不能光看他的宣言和动机(我称之为“小说的外部伦理”),还要看,而且主要是看他是如何具体叙事和描写的(我称之为“小说的内部伦理”)。很多时候,内部伦理比外部伦理更能显示作家的伦理态度。

外在地看,《金瓶梅》的“白描”显得很冷静,很客观,很公正,很真实,但是,往深里追究,你会发现,它对人物的态度是冷漠的,甚至是冷酷的——它只是外在地静态地写人物的动作和言语,而很少内在地动态地写人物复杂的内心活动,写他们内心活动的微妙的深刻的变化过程,正像俄国汉学家费舒曼所说的那样:“同法国风俗小说一样,在《金瓶梅》里实质上并未揭开人的内心世界,并未表现他们的感情。人物的性格表现在他们的言谈行为之中,而不是表现在他们的思想感情里;书中没有心理分析,人物都是用一个色彩描绘出来的,没有深入到他们的心灵世界。”《金瓶梅》的这些问题,典型地见之于对潘金莲的简单化描写。作者笔下的这个“淫妇”,虽然貌美,但是心胸狭窄,狠毒而淫荡。她残忍地鸩杀了亲夫武大,教唆西门庆害死了来旺,从而导致宋蕙莲自缢和蕙莲之父宋仁的死亡。她对自己身边的丫鬟秋菊毫无怜悯,折磨她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不仅如此,她对自己的母亲潘姥姥也缺乏起码的敬意和孝心。她心心念念想的就是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情,直到最后被吴月娘赶出西门庆家门,犹自一晌贪欢,没有觉悟:

这潘金莲,次日依旧打扮乔眉乔眼,在帘下看人,无事坐在炕上,不是描眉画眼,就是弹弄琵琶。王婆不在,就和王潮儿斗叶儿、下棋。那王婆自去扫面,喂养驴子,不去管他。朝来暮去,又把王潮儿刮剌上了。

在潘金莲与王潮儿厮混的时候,作者以一种滑稽的方式描写了王婆母子的对话,随后,又来了“几句双关”,对人物进行嘲笑和挖苦:“你身躯儿小,胆儿大,嘴儿尖,忒泼皮。见了人藏藏躲躲,耳边厢叫叫唧唧,搅混人半夜三更不睡。不行正人伦,偏好钻穴隙。更有一桩儿不老实,到底改不得偷馋抹嘴。”在《金瓶梅》作者笔下,潘金莲完全是个没心没肺的空心人,人格不仅没有任何发展,而且麻木到连自己的处境也毫不关心的程度。

张竹坡对这些描写却大加赞赏,如此点评道:“仍复收到帘下,何等笔力”;“方是金莲”;“爽是十分满足”。然而,从这些外在而冷漠的描写里,读者看见的却是作者的冷漠,是他对人物的一成不变的偏见和敌意,是对人物内心的真实感受的视而不见,而不是“何等笔力”,更不是“仁慈”。

在《金瓶梅》中最缺乏仁慈之心和伦理诗意的,就是作者对武松杀嫂的描写:

(武松)提起刀来,便望那妇人脸上撇了两撇。妇人慌忙叫道:“叔叔且饶,放我起来,等我说便了。”武松一提,提起那婆娘,旋剥净了,跪在灵桌子前。⋯⋯这武松一面就灵前一手掀着妇人,一手浇奠了酒,把纸钱点着,说道:“哥哥,你阴魂不远,今日武松与你报仇雪恨。”那妇人见势头不好,才待大叫。被武松向炉内挝了一把香灰,塞在他口,就叫不出来了。然后劈脑揪番在地。那妇人挣扎,把簪环都滚落了。武松恐怕他挣扎,先用油靴只顾踢他肋肢,后用两只手去摊开他胸脯,说时迟,那时快,把刀子去妇人白馥馥心窝内只一剜,剜了个血窟窿,那鲜血就冒出来。那妇人就星眸半闪,两只脚只顾登踏。武松口噙着刀子,双手去斡开他胸脯,扑扢的一声,把心肝五脏生扯下来,血沥沥供养在灵前。后方一刀割下头来,血流满地。迎儿小女在旁看见,唬的只掩了脸。武松这汉子端的好狠也。可怜这妇人,正是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日无常万事休。亡年三十二岁。

阅读这段文字,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不快甚至厌恶的感觉。作者先是把一个陷入不幸境地的女子写成无耻的人皆曰可杀的荡妇,然后再用如此富有娱乐性的虐杀仪式剥夺了她的生命。女人在中国,原本就没有好的命运,上焉者是默无声息、循规蹈矩地做人妻人母,一旦受命运播弄,沦入不幸境地,那她就只能成为人人唾弃的尤物,成为无德男人的玩物,并最终成为祭坛前血淋淋的祭品。

几千年了,我们就在这种对女性的野蛮惩罚和报复中,体验着一种虚假的正义感和空洞的满足感。而《金瓶梅》作者所渲染的虐杀,则尤为凶暴、可怖,——它是如此缺乏人性和温情,就连那位认为理解《金瓶梅》需要“强有力的理解与慈悲”的不喜欢《红楼梦》的哈佛教授,也禁不住说:“这个过程惨烈之极,使用的都是隐藏着性意象的暴力语言”。是的,正是在这样的飞扬、淋漓的文字中,我们看见了跟武松一样“端的好狠也”的作者,看见了他叙写屠戮时的欣快和陶醉,看见了他渲染暴力场面时的冷漠和无情。

“武松这汉子端的好狠也”这句话说得轻飘飘,与其说是谴责,毋宁说是赞赏。事实上,对那个被简单化理解和妖魔化描写的潘金莲,《金瓶梅》的作者是只有厌恶和仇恨,而没有慈悲和同情的。不仅如此,他还把这种仇恨转移到了与潘金莲有关的其他人身上,张竹坡说:“⋯⋯再至林太太,吾不知作者之心,有何千万愤懑,而于金莲发之。不但杀之割之,而并其出身之处、教习之人,皆欲置之死地而方畅也””;“作者盖深恶潘金莲,而并恶及其出身之处,故写林太太也”。

张竹坡一厢情愿、不切实际地美化《金瓶梅》,言过其实地赞美它的作者有菩萨心肠:“总以菩萨心发菩萨愿,愿天下无终讳过之人,人无不改之过也。夫人既死,犹望其改过于来生,然则作者之待西门何其忠厚慨恻,而劝勉于天下后世之人,何其殷殷不已也。”可是,没过多久,他却又说,“作者直欲使此清河县之西门氏冷到彻底,并无一人。虽属寓言,然而其恨此等人,直使千百年之后,永不复望一复燃之灰。吁!文人亦狠矣哉!”如此颠三倒四的自我拆解,谁其听之?谁其信之?

不过,“文人亦狠矣哉!”倒是对《金瓶梅》作者的准确评价。

既然如此,我们还能闭着眼睛说《金瓶梅》是“伟大”和“仁慈”的吗?

四 消极伦理:缺乏升华力量的色情化叙事

小说伦理是指小说作者与对象世界的伦理关系、作者展开叙事所表现出的伦理态度以及作品所表现的伦理情调与伦理主题。
小说作者与对象世界的伦理关系体现在四个方面:一种是作者与人物的关系,一种是作者与读者的关系,一种是作者与现实的关系,一种是作者与自我的关系。在这四种关系模式中,作者居于核心的位置,起着主导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因为这四种关系的状况和性质,都决定于作者的伦理意识的自觉程度以及实现这种伦理意识的艺术上的熟练程度。

从伦理态度看,作者既要对人物负责,也要对读者负责。他固然要忠实于自己的人物,要客观、真实地描写他们的生活样相,但是,同时他也要爱他们,尊重他们,要对他们显示自己真挚的情感态度。而作者叙故事、写人物,其最终的目的,是指向读者的,积极的小说伦理要求作者具有这样的自觉意识,那就是,通过有效的修辞手段表现诗意的伦理情调和有价值的伦理主题,从而有效地影响读者的阅读反应,使他们喜爱、接受小说中的人物,最终接受作者通过人物塑造和情节叙述所表现的升华性的道德情感和伦理态度。凡是能以诗意的方式来写人、来表现自己的伦理态度的,便可以称之为小说写作上的积极伦理,反之,凡是以粗俗、野蛮,色情的方式来写作的,便是小说写作上的消极伦理。

从艺术上看,《金瓶梅》无疑有着第一流的才华。近代狄平子在《小说新语》中说:“不知《金瓶》一书,不妙在用意,而妙在语句。⋯⋯至《金瓶》则纯乎语言之小说,文字积习,荡除净尽。读其文者,如见其人,如聆其语,不知此时为看小说,几疑身入其中矣。”张竹坡也说:“读《金瓶》,当看其白描处。子弟能看其白描处,必能做出异样省力巧妙文字来。”就其语言描写的充分的生活化和生动性来看,《金瓶梅》的确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但是,生动性和真实性并不等于充满净化力量的诗意性。从“暴露”的尖锐性和真实性,升华到道德的诗意性和伦理的严肃性,是一个充满考验的艰难过程。一个不容避讳的事实是,《金瓶梅》的描写虽然的确获得了令人“几疑身入其中矣”的真实效果,但是,它的生动性缺乏正常的伦理态度,显示出一种严重的消极伦理倾向。它对人物的态度是阴冷的、简单的,缺乏深刻、温暖的情感内容。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它对性的描写是粗俗的泛滥的,对人物的动物性行为描写太多,对他们的无教养的行为渲染太过。正像杨义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它感慨于整个社会在金钱和权势支配下的野兽化和市侩化,又不能免俗地渲染着兽化性欲和侩化奸巧。”日本学者小野忍也批评《金瓶梅》的作者“可能是个玩世不恭的文人,讽刺、痛骂现实中的阴暗面,往往倾向于恶作剧,缺少尖锐的批判”。这个批评很尖锐,但也很有道理。是的,《金瓶梅》是一部很奇特的书。它虽然有着外在形式上的庞大,但缺乏精神上的伟大;它有奇异的才华,但在情感上却是病态的。

美国批评家凯瑟琳·麦金农在《色情作品、民权和言论》一文中细致地界定和说明了色情作品:“我们将色情作品定义为通过图片或者语言表现的、女性在性上生动而清晰的附属地位,这还包括女性作为对象、物件或者用品而被剥夺人性;女性对痛苦、羞辱或者强奸的喜爱;女性被捆绑、折磨、毁伤、打伤,或者在身体上被伤害;女性摆出性屈从、卑屈,或者性展示的姿态;被还原成身体的部分,被物体或者动物刺入,或者在堕落、伤害、折磨的场景中出现;被展示为淫欲和低等的;在一个使得这些情形与性相关的背景下流着血、被打伤或者伤害。与之不同的色情文艺可能是基于平等前提的、在性方面直露的。”

在《金瓶梅》里麦金农所说的这些色情事象,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西门庆对潘金莲(第十二回)和李瓶儿(第十九回)的侮辱和施暴,就属于典型的色情描写。尤其在第二十七回,西门庆野蛮的性虐待,几乎要了潘金莲的命,但是,作者却将叙述的焦点集中在对性行为的过度渲染上,而没有表现出对人物的正常的同情态度。

《金瓶梅》以色情叙事的方式细致地描写人物的性行为,描写原生态的日常的生活情境。这似乎很符合“新小说”的排斥道德判断和情感内容的“零度叙事”理念。但是,真正的艺术都是所谓的“原生态”的敌人,它要努力克服的,恰恰就是生活本身的原始形态的破碎感和无意义感。从根本上讲,没有对日常生活的琐屑和无聊的克服,没有升华性的积极的伦理态度,就不会产生真正有价值的作品,作家就不可能赋予自己的写作以丰富的诗意和内在的深度。

就此而言,写作本质上是一种高度伦理化的艺术活动,即一种显示高贵与尊严的精神创造活动。它意味着升华,意味着照亮,意味着教养,意味着对庸俗的超越。别尔嘉耶夫说:“庸俗化不可避免地威胁着日常世界。在庸俗的世界里所发生的对恐惧的摆脱不是向上的运动,而是通过向下的堕落。庸俗是彻底地堕落到低级平庸之中,在这里不但不再有对高尚世界的忧郁和在先验世界面前的神圣敬畏,而且甚至不再有恐惧。高山从地平线上消失,只剩下无限的平面。⋯⋯在庸俗的王国里,一切都是那么轻松,苦难消失了,但是这个轻松是由于拒绝为高尚的存在进行斗争而产生的。”

“真正的精神创造活动就是“向上的运动”,就是为了“高尚的生存”而“进行斗争”。那些真正的作家之所以要摆脱低级庸俗,之所以要超越琐屑无聊,之所以要升华作品的格调,就是为了臻达与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密切相关的“美好”与“高尚”的精神境界。

利哈泽夫说:“在那些已然成为人类的永恒伴侣的艺术作品中,净化性元素乃是始终不渝地存在着的。⋯⋯将净化界定为艺术家的信仰——对价值,尤其是道德价值,是应该予以永恒保存的,也是不可消灭的信仰——的一种体现,乃是合情合理的。”约翰·罗斯金说,于人有益的好小说“通常能够实现的就是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一个善良读者的同情心,或者加重某个居心叵测的读者的痛苦程度”,所以,他一再强调“艺术本身一定要辅以高尚的创作动机。另外,我以前也曾发表过相同的看法,即艺术只有在真正实现了这一目的,并且投身于弘扬神圣的真理和法则的事业中去之时,它们才会逐渐繁荣起来,也能够一直昌盛下去”。文学是一种多方面地表现人类生活的丰富内容的精神现象,其中既有思想内容,也有情感内容;既有外在的物象,也有内在的心象。但是,归根结底,文学,尤其是小说,所表现的乃是作者的道德态度,是他对生活的理解和希望。

然而,我们在谈论、研究一部小说的时候,却总是忽略作者自己的态度,忽略作者在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于人物的态度,忽略作者对于读者的伦理责任,忽略文学尤其是小说对于净化、升华读者的心灵的巨大作用。梁实秋先生曾经强调文学应该以正常的态度表现常态的人性:“我所谓文学要表现常态的人性,并不是说文学里绝对的不可把变态的人物作题材。最变态的性格,我们可以用最常态的态度去处理。文学里很重要的是作者的态度。”《金瓶梅》最缺乏的,显然就是这种“最常态的态度”。

然而,我们在谈论、研究这部小说的时候,却总是忽略作者在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于人物的态度,忽略作者对于读者的伦理责任。如果说,用理性的精神和常态的眼光观察生活,用温暖的心情和积极的伦理态度对待人物,乃是一切伟大的小说最根本的特点,那么,《金瓶梅》缺乏的就是这些品质。指出《金瓶梅》的这些不足和问题,不仅事关对一部作品的评价是否全面,而且还会影响到我们时代文学风气的形成和文学趣味的培养,——兹事体大,岂可以轻心掉之,岂可以轻心掉之!

2007年4月11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