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彬:余华的疯言疯语
一
对于常人来说,对于那些整日在日常生活的污泥浊水里摸爬滚打、苦苦挣扎的读者来说,余华的小说也许像一堆白日梦呓,或者像一个精神病人的疯言疯语。这些呓语,这些疯话,字字句句都那样清晰、明确,你字字句句都听明白了,可连成一片,你也许并不能懂得它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读余华小说,我的确常常想起在白日车水马龙的路边,或者在深夜寂无一人的街头的那些或自言自语地轻声诉说,或慷慨激昂地大声叫喊的精神病人。受好奇心的驱使,我曾不止一次地驻足倾听这种精神病人的申诉,虽然我不能完全明白这些疯话的意义,但却能从中隐约窥见申诉者心灵中的某种奥秘,能从中揣度出申诉者生活中曾经有过的某些恩恩怨怨。我相信,精神病人的滔滔不绝的申说,一定说出了自身生活中曾经有过的某种真实。心理学证明,所谓精神病患者,其显著的心理特征便是失去了与外界的现实联系而在自己的心中建立了一个现实世界。心理的东西在这里变成了物理的东西,想象或幻想在这里变成了真实的现实存在。在这个世界里,他们虚实不分,真假不辨。在这样一个心造的世界里,精神病人生活得充满信心。人们所理解的现实的共同因素对他们来说是不真实的,他们根据自己的感觉来解释一切事物。然而,精神病人心中的世界无论怎样虚幻,却也毕竟是他们曾经作为正常人生活过的现实世界的投影,或者说,是作为精神病人的他们对现实世界的理解。由于他们已经失去了与外界的现实联系而成为现实世界的旁观者,由于他们已经摆脱了正常人理解现实时所不得不运用的惯常的知识、逻辑、思维方式、推理程序⋯⋯而完全凭着自己的感觉对外界作出判断,他们就有可能更真切地看清了现实世界。精神病人的这种心理特征,首先可用来解释余华小说世界里的那些精神病人。余华的小说世界,是一个狂人的世界,一个心理变态者的世界。《一九八六年》里有一个自虐狂,《四月三日事件》里有一个迫害狂,《河边的错误》里有一个杀人狂⋯⋯《一九八六年》里的那个在“文革”中被折磨致疯的中学历史教师,总在自己的身上真实地和向人群虚幻地施行着中国古代的各种酷刑。这个中学历史教师在自己的心中建造了一个杀戮人、残害人的世界,一个血肉模糊的世界,他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中。然而,他心中的这个世界绝非凭空建造的。这个世界难道不正是“文革”期间的现实世界的真实移植么?小说详细地描述了这个中学历史教师在“文革”期间被抓走后所经历、目睹的现实世界的人对人的残杀,描写了那个世界的人的大量的惨死。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血腥的世界里,这个中学历史教师疯了,于是,这个世界便永久地滞留在他心中。因此,这个中学历史教师至今仍生活于其中的那个心中的世界,可以说是完全真实的。小说标题为“一九八六年”,这似乎可看出余华的某种用意。这一年是“文革”结束后的第十年。在作品里,十年前的现实世界与十年后的现实世界形成强烈对照。十年前是血雨腥风,触目皆是灾难,是人人自危,是人残害人和人被人残害;而十年后是轻歌曼舞,是一片安宁平和,是春色宜人,是人人都顺心惬意地生活着。这两个世界看起来有云泥之别、霄壤之隔,而实际上,这两个世界在时间上相隔仅十年,在空间上它们原是同一个世界。而愉快地生活于十年后的这个世界的人也大都曾是生活于十年前的那个世界的人,也曾是在十年前残害他人和被他人残害的人,也曾是在十年前遭受过身心创伤的人。仅仅十年,这两个世界的物理景观和生活于这两个世界的人们的精神景观就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唯一把两个世界联系起来的,是那个疯子,他虽身已在十年后的世界里,而心犹在十年前的世界中。这两个世界,究竟哪一个更真实呢?究竟哪一种更是人类世界的真实面目呢?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现实世界?究竟哪一个才是人类心造的幻影呢?也许,那个疯子才是唯一的正常人,才真正与现实世界保持着真实的联系,而其他的所谓正常人才真正是生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才真正与现实失去了真实的联系。也许,这两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个世界,十年前的那个世界并未曾逝去,而是被今日的世界所掩盖,今日的世界只不过是昔日的世界的一件漂亮外衣,这件漂亮的外衣仍随时可被撕碎、抛弃,十年前的那个世界随时会再次凸现出来。十年前的那个世界不是也曾经被漂亮的外衣所包裹着么?《四月三日事件》里的那个十八岁的迫害狂眼里的世界是一个杀机四伏、险象环生的世界。诚如有的论者指出的,这篇小说很自然地令人想到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我们不妨也拿看待《狂人日记》的眼光看待它。我们知道,鲁迅先生描写了一个狂人眼中的世界,意在指出这个世界的本质的真实,指出现实世界其实确如狂人看见的那样是一个吃人的世界。过去我们认为《狂人日记》的主旨在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在于揭示出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近年有学者提出这篇小说的意义不仅限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而是表现了人自身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它不仅指出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更指出了整个人类社会都是一个人残害人的社会。在这后一种意义上,《四月三日事件》也完全可以作如是观。作为一个所谓的正常人,作为一个与现实世界保持着所谓的真实联系的读者,我们当然会讪笑《狂人日记》或者《四月三日事件》里的迫害狂对现实世界的感觉和理解,然而我们的讪笑却并不具有绝对的合理性。不管《狂人日记》的作者鲁迅,还是《四月三日事件》的作者余华,都相信他们笔下的狂人对世界的感知和领悟是真实可信的。
二
一一分析余华小说世界里的狂人虽然有趣但却太费笔墨,因为这个世界里的狂人实在太多。我更感兴趣的是创造了这个世界的余华。我想把作为作家的余华也当做一个狂人、一个精神病患者来看待。说到底,余华小说世界里的那些狂人对世界的感受体验,不过是余华自身的感受体验。作为作家的余华似乎失去了与现实世界的一切利害关系,已经脱离了人类生活的世界而成了一个人类生活的纯然旁观者。他所构筑的小说世界可看成是作为现实世界的旁观者的他对现实世界的描述。余华小说世界的一大特征是:静。在这个世界里,多有喧闹的场面,但读这些喧闹的场面你也感到一种冷酷的静,像在看无声电影。这个世界里有的是静悄悄的杀戮、静悄悄的争斗、静悄悄的叫喊。这种静,源自于叙事者的不动声色。余华小说的叙事者对于自己所叙述的那些令我们“正常人”毛骨悚然、不敢正视的故事,那些令我们作呕的场景,持一种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些在我们看来是如此反常的、怪异的和可怕的人和事,在叙事者看来是生活中的常人和常事。他冷静地、一字一顿、有板有眼地叙说着这一切,制造了一种静的效果。这种静,又使得读者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个世界的杀戮、争斗的过程,能更明白地听清这个世界里的人们的呼叫,造成更强烈的刺激。余华小说在叙事上还有一个特征,就是特别强调人物行动的时间。“⋯⋯是在这个时候⋯⋯”这种句式在余华的小说里频频出现,亦即在叙述人物采取某种行动或有某种见闻前,先叙述一些别的可作为背景的事物,再用上述句式强调人物行动和见闻的时间。例如在《一九八六年》里,叙述那个疯子回到故乡小镇时,用几大段详细叙述这个昔日血流成河、今日春风沉醉的小镇的繁荣景致,再在每段后面用上述句式强调疯子走进小镇的时间:“那人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进小镇的。”“那人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进小镇的,他一瘸一拐地走进了小镇。”再如在《现实一种》里也有“兄弟俩是这时候起床的”,“杂草和井是这时候消失的”这类句子;在《难逃劫数》里,有“沙子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在《古典爱情》里,则有“从柳荫里出来的柳生只觉得头晕目眩,他是这一刻望到远处有一堆房屋树木影影绰绰⋯⋯”⋯⋯这种对人物行动和见闻的具体时间的强调,是余华小说叙事者的一种癖好。这种强调,一方面便于表现人物在特定情境中的特定感觉(顺便指出,余华小说中的感觉描写也是十分奇特的,《河边的错误》中“他们仿佛碰上了百年不遇的高兴事,他们的脸都笑烂了”。这一类的句子在余华小说里大量存在)。然而,更主要的,在于使画面变得异常清晰。余华用上述的那种句式把人物行动或见闻的时间变成了现在进行时,像木刻一般刻画出那些场景,给阅读者造成一种身临其境的实感,让你更真切地看清这个世界。这样做,显示出叙述者对所叙述的事情的真实性具有充分的自信,他丝毫不屑于含糊其辞,丝毫用不着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他要让你看清、看透这个世界,他要让你像他一样相信他所构筑的世界的真实性。他知道你会对这个世界发生疑虑,他要打消你对这个世界的疑虑。余华小说的叙事语调正因为是冷静沉着的,所以也是不容争辩的。这一点也正像那些精神病人在口若悬河地叙述自己内心真实时语气的肯定、态度的固执和神情的自信。
三
余华一定认为人类生活本质上是非理性的,是荒诞不经的,在貌似秩序井然、有条不紊的外表下,世界其实是混乱不堪和莫名其妙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和《西北风呼啸的中午》这类作品当然带有寓言的性质,它们是以一种极而言之的方式揭示了世界的不可捉摸和生活的荒谬绝伦。你可以说,这两篇小说叙述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但你却无法否认这两篇小说所传达的是真实的对现实生活的体验。你看到别人的财物被哄抢而奋不顾身地去保护,你被打得鼻青脸肿、遍体鳞伤,可财物的主人非但不同你一起保护自己的财物,却反而对你与别人的争斗作壁上观,甚至欣赏你的鼻青脸肿和遍体鳞伤,最后,他竟然认贼作父,不但不感谢你却连你的财物也被他抢走。这是《十八岁出门远行》里十八岁的主人公初次出远门去“认识外面的世界”时所遇上的第一件事。这里,余华显然是在强调外面的世界就是如此不可思议,如此有悖于常识,如此荒唐混乱。与小说主人公同样的遭遇我们也许不曾有过,但类似的事件在现实生活里难道是绝对陌生的么?“恩将仇报”这个成语广为流传,难道不就说明余华在小说里传达的对生活的认识和感受并非是纯粹个人化的么?《西北风呼啸的中午》里的主人公的遭遇也同样奇特。这个主人公的名字干脆就叫余华。一个濒死的、他素不相识的人被硬说成是他的朋友,于是,余华不得不去为一个死人尽朋友的义务,不得不花二十元钱买来花圈,不得不为死人守灵,不得不装出悲伤的样子接受他人的安慰,又不得不装作强忍悲伤的样子去安慰他人,最后,余华不得不代替死者充当他母亲的儿子。读这篇小说的时候,难道你不想到那些曾经被强加于你的义务和责任么?难道你不想到那些你不得不做出的承诺,那些你不得不付出的牺牲,那些你不得不表现出的忧伤和高兴么?⋯⋯
如果说《十八岁出门远行》和《西北风呼啸的中午》是用叙述一个现实生活中不大可能发生的故事来表达现实生活中的可能性,那么,《死亡叙述》和《河边的错误》这样的小说你简直不妨认为是在冷峻地写实了。《死亡叙述》叙述了一种人类生活中的悖论。一个司机第一次撞死了一个孩子后逃之夭夭,却除了良心的自我谴责外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他第二次撞死了一个孩子主动承担责任,却被孩子的家人刀砍斧剁成肉酱。撞死人而溜之大吉,从道德伦理的角度看是一件坏事,可这样的坏事导致的却是平安无事;撞死人而主动承担责任,从道德伦理的角度看,是一件好事,可这样的好事导致的却是粉身碎骨。这种情形在现实中发生时是不会令人觉得奇怪的,因为这是被常识认可的,被认为是合乎情理的。但仔细想想,这里面有着怎样的悖谬。作品里的那个司机面临的是一种两难困境:撞死人而逃走,会有终生的内心不安;撞死人而主动认错,又会惨遭杀身之祸。类似的生存困境在现实生活中难道不是一种常事么?而普遍存在的这种生存困境难道不是显示出人类生活的本质上的非理性和荒诞么?《河边的错误》里的刑警队长马哲陷入的两难困境,与《死亡叙述》里的司机所遭遇的相同。马哲击毙了那个不受法律约束的杀人狂,这无疑是一种人道的行为;而法律对疯子的宽容,也同样出于人类的一种人道的考虑。可马哲的人道与法律的人道却如此冰炭不容,这同样尖锐地显示出人类生活中的又一种悖谬。对于马哲来说,他陷入的困境则是:如果遵守法律而让那个疯子继续逍遥法外以杀人为乐,就会有良心的不安;而如果顺从良心的驱使去击毙疯子为民除害,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余华的小说里,最集中、最深刻地揭露了常识的谬误及其对人的戕贼的要推《河边的错误》。这部小说的标题干脆可以改为“常识的错误”,这部小说的主题则干脆可归纳为“常识杀人”。小说开篇不久,便写了一个孩子的真话无论怎样也不被大人相信。他在河边看见了一颗人头,可他的父亲、母亲以及所有的大人都把他的发现当做胡说。不相信孩子,甚至孩子说出的事情越严重越不以为意,这是大人们对孩子的话的惯常反应。孩子的话当不得真,这也是一种社会常识。余华在小说里花费不少笔墨写一个孩子的真话被轻视以及这个孩子因为自己是孩子,所以说话不被大人相信而忧伤,这无疑有着对大人们的常识的嘲讽。小说写这个发现了人头而急于让所有的人知道他的发现的孩子,还意在与那几个同样发现了人头却缄口不语,唯恐有人知道自己的发现的大人形成对照。孩子之所以兴奋地想让人知道出事的那天他去了河边并看见了人头,就因为他还是一个不具备起码的常识的孩子,他不会想到人们会怀疑他是凶手。大人们的常识也的确不会怀疑一个孩子会杀人。然而,大人们的常识却坚定地怀疑一个孩子的报案。而当这个孩子成了大人,具备了起码的社会常识从而说出的话能被大人相信的时候,他又不会去说出自己的发现了。这里又是一个生活中的悖论。那几个同样发现了人头的大人们之所以不愿向人提及自己的发现,不愿让人知道出事的那天自己去了河边,就因为他们是具备了常识的大人。大人们的常识不会怀疑大人们的报案,但大人们的常识却会怀疑报案的大人可能就是作案者。实际上,那个公安人员小李也的确运用常识推断出其中的一个两次出事时都去了河边的大人许亮就是凶手。不只是小李会这样推断,绝大多数的大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作出这种判断。这就是常识的荒唐和常识的力量。在这里,常识对那个孩子的戕贼表现在不相信这个不具备常识的孩子的诉说,这对孩子的心灵其实是一种残酷的摧残。由于自己的话不被大人相信,“孩子不由悲伤起来。他独自一人坐了好一会后,便来到了外面”。“这时天已经黑了,弄里的路灯闪闪烁烁,静无一人。只有孩子在走来走去,因为心里有事,可又没人来听他的叙述,他急躁万分,似乎快要流下眼泪了。”而常识对那几个大人的戕贼则表现为让那几个具备了常识的大人依据常识推断出自己一定受到怀疑从而心智失常,这是更为残酷的心灵迫害。这几个大人都因相信自己成了怀疑对象而极度痛苦,都被“跳到黄河也洗不清”的念头折磨成了精神病人,而那个受怀疑最深的许亮干脆自杀了。在这里,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常识。那个直接和间接地杀了许多人和使许多人精神失常的疯子,按照法律常识,却是不负法律责任的。而击毙了这个疯子的刑警队长马哲按法律常识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局长为了让他逃避法律责任,要他利用法律常识,即装成精神病人,这样按法律常识就可以安然无事。击毙了那个不负法律责任的疯子的马哲只有也装成疯子,才能享受那个被他击毙了的疯子曾经享受过的待遇。马哲本不愿这样做,可在局长和妻子的逼迫和精神病医生的再三盘问下,他却真的说话颠三倒四起来。真的说话颠三倒四的马哲终于被诊断为患有精神病,他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可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河边的错误》描绘的是一个常识的怪圈,在这个怪圈里生活的人们受着常识的捉弄、残害,这个怪圈里的人类生活真是毫无理性可言。
四
把余华的小说仅仅看成是“人性恶的证明”,未免有失偏颇。在余华的小说世界里,并非所有的人都是恶人。例如《河边的错误》里的刑警队长马哲,不但是一个头脑清晰、不为常识拘囿的睿智者,还是一个为了不使更多的人被疯子杀害而不惜击毙疯子以身试法的勇敢者。小说写马哲击毙疯子的那一段,其实是很感人的,是余华小说里少有的能激起读者心中某种高尚、圣洁的感情的描写。《河边的错误》里的马哲甚至令人想到张一弓《犯人李铜钟的故事》里的李铜钟。这似乎可看做余华对人类并未完全彻底地绝望的证明。马哲是一个好人,还有《古典爱情》里的柳生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即使《死亡叙述》里的那个司机也天良未泯。所以说,余华小说世界里的居民并非清一色的歹毒凶残。不过,对人性恶的揭示,的确是余华小说的一大特色。余华惯于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揭示人性恶。读余华的小说,常常想到“人对人像狼一样”这句名言。余华懒得去写人与人之间怎样互相算计,相互在背后捣鬼,而总是直接把人对人的恶意、仇恨用残杀的方式表现出来。这正是余华的小说世界里为什么总是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原因。在余华的大部分小说里,都有杀戮和死亡。余华小说里的一部分暴力描写,可以看做是余华把人类惯常的攻击欲望现实化。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其实施暴欲是经常在人心中涌现的。在日常生活中,也许每个人都会不时产生对他人的攻击欲——痛打甚至杀戮。只不过这类欲望通常都被压抑下去,转瞬即逝了。或者人们以想象的方式变相地满足这种欲望,在想象中攻击对方,以想象对方被攻击的惨状来发泄怨恨,求得一种快感,获得心理平衡。而余华总是在小说里让人物的这种欲望现实地得到满足,他把人类的这种想象现实化。例如《难逃劫数》里广佛对那个孩子的杀戮,在现实生活中大概就只能是一种想象。不过像《现实一种》里所描写的情形,却不妨看做是一种写实。小说题为“现实一种”,也可认为是特意强调所写事件的真实性。有必要特别提及《古典爱情》里的“菜人”描写。如果说,在其他的小说里,人对人的杀戮都是因为有着直接的仇怨,那么,《古典爱情》里的人对人的屠杀,则像人对猪羊的屠杀一样,仅仅为了出卖人肉。清人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里有过同样的记述。
余华小说里的暴力描写,当然可理解为揭示了人的兽性不改,说明了种种文化价值的虚假性和有条件性,证明了人对人的亘古不变的敌视。我注意到,余华特别热衷于对“亲情”的否定,热衷于描写亲子情感、兄弟情感和夫妻情感的假定性和有限性。在《现实一种》里,我们看到兄弟之间互相残杀。在《世事如烟》里,我们看到那个叫六的人物以每个三千元的价格将六个女儿卖到天南海北而不管她们是死是活,最后一个女儿为了抗拒他的出卖而自杀后,他竟出卖了她的尸体。而那个算命先生为了自己的长寿不惜将五个子女都克去了阴间。在《四月三日事件》里,那个十八岁的迫害狂总是想到父母对他的暗算残害。在《古典爱情》里,则有男人将妻女卖到人肉市场任人宰割。在这方面,尤其值得提及的是《一九八六》里的那个疯子回到故乡小镇后,他的已经改嫁的妻子就预感到了,预感到了他的到来的妻子非但不感到高兴和去寻找他,却反而陷入极度的恐慌,整日紧闭门窗不肯外出,直到疯子死了,她才“如释重负地微笑了”。尽管她与疯子曾是相亲相爱的夫妻,并有着共同的女儿,但她现在已另有了丈夫,她现在生活很美满,她的“高兴事”多得可以“分一点”给他人。她唯恐前夫来干扰她当下的生活。小说写疯子临死之前精神恢复了正常,可他却无法回到旧时的家。在作品结尾,余华还写了这个疯子的妻女在路上遇上另一个在“文革”中变疯的人和这个人的妻女。这个疯子的妻子已同他离婚,他嘴里叫着“妹妹”,“那是在寻找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和女儿与他迎面相遇却视若陌路人:“这母女俩与疯子擦身而过,那神态仿佛他们之间从不相识。疯子依旧一跃一跃走着,依旧唤叫着‘妹妹’,那母女俩也依旧走着,没有回过头去。她俩走得很优雅。”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爱护,是有条件的和有限度的,而永恒不变地支配着人的是人自身的各种生理的或心理的欲望。情欲和生活中的偶然控制着人,决定着人的命运。这些是余华小说的一种显著意蕴。余华确乎把人生看得太破太透了⋯⋯
五
余华的小说世界虽然奇特,但在当代文坛却并非绝无可与之作比者。在一定程度上,残雪是一个可与余华相提并论的作家。如果说,残雪的小说世界是一座垃圾堆,余华的小说世界则如一座屠宰场,杀戮和死亡是这个世界的常事。残雪和余华都构筑了一个非理性的小说世界。残雪曾自述她创作时其实是高度理性的。我相信,余华在创作时,也同样如此。他一定是冷静地、理智地写着,一笔一画都经过意识的检验。在他那里,绝不会出现人物按照生活的逻辑自行行动从而获得某种主体性并牵着作家走的情况,因为,在余华那里,日常生活的逻辑是不存在的,甚至可以说,余华的小说本身就是对日常生活逻辑的反抗。
我们说,余华是以一个纯然旁观者的身份在看取人类生活,所以他所看到的世界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常识所把握的世界不同。“旁观者清。”余华站在云空看到的庐山比置身山中的人看到的或许更真切可信。在《四月三日事件》里,余华描写了一个迫害狂,他失去了与常人共有的对现实的感知和理解,也就是说,他不具备作为人类共识的常识,因此,他所看到的世界就与常人眼里的世界大不一样。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作为作家的余华看做是《四月三日事件》里的这个人物。余华之所以能构筑一个与常人所看到的现实世界很不一样的小说世界,其实也就因为他摒弃了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共同运用的感知现实的方式和思考现实的逻辑。他抖落了社会强加于每个人也强加于他身上的常识的枷锁,而真正凭自己的感觉来理解这个世界。这种对常识的反叛,在余华那里,是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的。一方面余华正因为反叛了常识才构筑了一个与常识所理解的现实世界迥异的小说世界,另一方面余华在小说里又不遗余力地揭开了常识的谬误和罪恶。对常识的反叛,可以说是余华小说的一大主题。
常识是这样一种东西,它由一些约定俗成的和代代相传的道理、知识、法则等构成,它无须人特意去习得,也无法特意去习得,它在一个人的自然成长中自然地成为这个人的心智。它本身含混不清如一团乱麻,却又无际无涯地笼罩着人。简直可以说,所谓社会,就是一个常识的汪洋大海,而每个所谓心智正常的社会成员都是这汪洋大海里的游鱼。常识,是社会成员共同的感知事物、认识事物和判断事物的方式。社会判断一个人精神是否正常,就看他是否具备了起码的社会生活的常识。对于个人来说,常识是一种内化为本能的东西,个人的举手投足、进退辞让、喜怒哀乐⋯⋯都程度不同地受常识左右、支配。而一个不受常识控驭的人,一个反抗常识的人,则会被社会称为狂人,称为疯子。对于社会来说,常识则是它的粘合剂,是常识使得社会得以成立并使社会生活得以正常地运营。
由于常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难以抗拒的,由于它在我们的心灵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就毫无阻碍地进入我们的心中并盘踞在那里,控制我们的运思方式,控制我们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因此,我们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往往并不是我们真实的感受和认识,而是先于我们而存在的,并蛮横地占据着我们的心胸的常识在感受和认识。这种常识的感受和认识是一个社会的平均感受和认识。由于常识是社会成员所共享的,所以这种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也是为社会成员所共享的。对于个人来说,获得这种社会平均的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有利于与社会其他成员取得认同,从而在生活中获得一种安全感和归宿。对于社会来说,全体成员所共有的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是它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这样一种社会的平均感受和认识,社会就将解体。然而,这种由常识所感受和认识的世界,却往往并不是真实的世界,由常识所代司其职的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并不是我们身心的真实的感受和认识。我们真实的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的能力在大部分情况下被常识压抑得不能发挥作用,就像被巨石压抑的小草不能成长繁茂一样。然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偶尔也有对生活、对现实的不同于惯常的那种感受和认识,人类生存的本相也会在我们眼前“偶尔露峥嵘”。这种对生活、对现实的不同于惯常的感受和认识,这种人类生存的本相,往往令我们感到恐惧。它们是如此的惊世骇俗,如此违背了常识,以至于你倘若坚执这种感受和认识,就会被社会视为怪异,成为社会的狂人。因此,我们大多数人只是偶尔地和瞬间地有过对存在的真实感受和认识,这是常识对我们心智的短暂失控所引起的,我们很快便下意识地驱逐了这种真实的感受和认识,而重新回到常识的温暖的外套里,重新成为常识的套中人。而作为作家的余华,则有勇气把我们只是偶尔和瞬间有过的体验执拗地描述下来,把“偶尔露峥嵘”的人类生存本相用文字固定下来。作为作家的余华推倒了常识的巨石,让自己对世界的真实的感受和认识繁茂成一片草原。正因为余华的小说世界是与我们惯常用常识看到的世界大不相同,所以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是陌生的;正因为余华所传达的体验在我们也曾是偶尔和瞬间地有过的,所以这个世界对于我们又是似曾相识的。解读余华的小说,我们也必须尽可能地从常识的蜗壳中走出来,而回想一下我们曾经有过的用我们自己真实的肌肤所感触的生活,回想一下那些我们曾经有过的稍纵即逝的人生体验⋯⋯
1989年5月上旬复旦南区